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四川省首届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按照自愿申报,市(州)推荐,共收到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共计387个。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和我院的复核抽检,拟评定获奖案例230个。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仔细核对入选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获奖案例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亲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9110038。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3号。
附件:四川省首届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评选结果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