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 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12-08 | 1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征集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典型案例的函》精神,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在征集期限内共推荐案例91篇。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全部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公正、客观的评审,拟授奖63篇,其中一等奖13篇、二等奖27篇、三等奖23篇。现将拟授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公示期内,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仔细核对获奖者姓名及所在单位等信息,如有问题可联系更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传星,联系电话:028-89110015,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黄荆路13号。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发展水平评价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拟授奖名单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2023年12月8日